<经典追鲸之旅>广州往返广西涠洲岛、鳄鱼山火山公园、贝壳沙滩、海上蓝桥动车3天
产品编号 SP021374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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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追鲸之旅>广州往返广西涠洲岛、鳄鱼山火山公园、贝壳沙滩、海上蓝桥动车3天

参考价
999起/人
出发地
广州
目的地
北海 
产品标签
二次确认
需要 
线路类别
国内长线
交通
去程动车 - 返程动车 
天数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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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游日期
    请选择出游日期
    出游人数
    - +
    成人
    - +
    儿童
    (0-12岁)
    总  计-- 含¥单房差
    立即预订
    行程介绍本行程为多行程计划,不同规格套餐、团期对应的行程计划可能有所不同,请以最终协议为准。
    行程简介
    天数 行程 早餐 午餐 晚餐
    第1天 出发地--北海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第2天 涠洲岛 敬请自理
    第3天 涠洲岛--北海—广州 敬请自理 敬请自理
    参考行程
    D1 第1天 出发地--北海

    广东出发地乘动车前往北海(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5小时)。前往北海国际码头(银滩大桥旁)集合上船,乘船前往至中国最美海岛、中国最年轻的火山岛【涠洲岛】(约30海里,快船约70-90分钟,慢船约150分钟,具体航班时间和船况要视海上具体情况和船务公司通知而定。自费套票含往返船票,含上岛费用)。涠洲岛气候宜人、资源丰富、景色迷人、四季如春,被评为“中国最美海岛”。后前往游览【滴水丹屏】(游览约1小时),观涠洲岛的网红醉美日落。后入住酒店,叹享热带风情!

    • 早餐:敬请自理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涠洲岛

    D2 第2天 涠洲岛

    早餐后自费前往涠洲岛【标志广场】、【鳄鱼山公园】(游览时间约2小时,自费套票含鳄鱼山往返电瓶车),欣赏涠洲岛火山地质景观精华,可以看最完整的火山活动遗迹、与灯塔合影,或在长廊上眺望整个南湾,也可以在退潮后在海蚀坑中拾贝。接着前往【盛塘天主教堂】(游览约1小时),与珊瑚石墙、典型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的哥特式建筑合影留念。前往【南湾海上运动基地】,南湾海洋运动公园在岛上的位置得天独厚,坐落于涠洲岛风景如画的南岸沙滩,鳄鱼山和南湾街将其环抱,在它们辟护下,南湾海洋运动公园所处海域成为了岛上为数不多的天然避风港,海水清澈,海浪温柔,非常适合体验水上娱乐项目。后前往【涠洲岛出海观布氏鲸】(出海停留游览约90分钟,温馨提示:按景区规定,65岁及以上客人无法参与该项目(具体以现场规定为准),将不收取相关自费费用200元/人,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哮喘等疾病或医学认定不宜乘船者;孕妇、肢体障碍(含义肢佩戴者)、饮酒后游客也不适宜乘坐,敬请注意;另因体验受自然环境、天气状况、海洋生物活动习性等多种不可控因素影响,鲸鱼的出现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属于可遇不可求的自然现象。若在行程中未能观赏到鲸鱼,无费用可退还,敬请谅解)布氏鲸生活在北海涠洲岛南面两三海里处,是中国唯一可近海观测鲸鱼的海域质疑,每年12月中到4月出现在涠洲岛海域,在阳光明媚的午后,风平浪静的海面更同意出现。鲸鱼的出现,代表着这里优质的水质和丰富的鱼类生态系统。后往【石螺口海滩】(游览约1小时),这里海水清澈、沙滩宽阔厚软,保持着涠洲岛特有的原始与自然。也是观赏日落和晚霞的绝佳之地,随意一个角度都能拍出好照片。晚餐享用【海边日落餐厅.扇贝农家宴】。后入住酒店,叹享浪漫海岛风情。

    • 早餐: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含

    住宿:涠洲岛

    D3 第3天 涠洲岛--北海—广州

    早餐后尽情享受海岛浪漫风情!自费前往国内罕见的集海蚀崖、海蚀平台、海蚀洞于一体的地质景观带【五彩滩】(游览约1小时),长达1.5公里的海岸几乎都发育着20-50米高的海蚀崖,崖面耸立,蔚为壮观;退潮时可见一层又一层的海蚀沟,在阳光的照耀下,十分漂亮。前往游览【贝壳沙滩】(游览约60分钟),是涠洲岛海岸线最长的沙滩景点,起点在涠洲岛正东方海岸,贝壳沙滩内部的沙子松软细腻,有三个观景台,景色各异,非常美丽。·岛上唯一的环岛公路自码头从北至东贯穿贝壳沙滩沿岸,从环岛路上均可走进贝壳沙滩。然后前往眺望蓝色海上建筑【海上蓝桥】(游览约30分钟),入口掩藏在森林里,鲜为人知,是岛上最令人惊艳的摄影圣地;晴天白云下,海水清澈见底,桥一直延伸到海里,很是壮观。后乘船返北海,根据动车时间安排漫步侨港或统一时间集中,乘动车返回(动车二等座,车程时间约5小时),结束愉快旅程。 注意:1、由于旅行社按团队票出票,铁路票务系统都是随机出票,故无法指定连座或指定同一车厢,敬请知悉! 2、大交通信息以当天出票为准,此前行程所示或销售所述的大交通时间仅供参考。 备注:以上行程安排如因动车班次、天气、路况等因素,在不影响行程及接待标准前提下,经全体游客协商同意后,进行调整!

    • 早餐:含
    • 午餐:敬请自理
    • 晚餐:敬请自理

    住宿:

    行程购物
    费用说明费用根据最终预订的行程计划会有所变化,具体请以最终协议与出团通知书为准
    费用包含
    1、【住宿】全程入住当地豪华酒店 (每成人每晚一个床位),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涠洲岛参考酒店:涠洲岛5号公馆、7+1假日酒店、紫色维也纳、泊客湾,泊海湾,来客湾、涠洲岛涠悦、海韵之嘉、骏怡精选、艾尚海景或同级; )
    2、【用餐】含1正2早(酒店房费含早餐),正餐3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不用不退);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整团少于5人退餐。
    3、【用车】用车将根据团队人数安排9-55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1正座。
    4、【购物】安排0个购物店。(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备注】北海是亚热带海滨度假城市,导游将根据当地游船情况对涠洲景点的游览顺序进行调整安排,敬请注意。
    6、【交通】广州南-北海往返动车二等座,改签或取消退票注意事项:为了保障客人身份信息,改签或取消退票的情况,旅行社将扣除动车票全损和出票手续费,客人自行拿有效证件退票或改签(南站/东站/火车站均可),敬请知悉!
    费用已含:往返动车二等座车费,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包价项目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小孩含半票)、当地优秀中文导游服务费。
    小孩收费:小孩含当地旅游车位、早餐、正餐半价、导服、景点第一道门票半票(若超高请在当地自行补足门票、环保车及缆车等景区内交通差价,1.4(含)起超高),不提供住宿床位、不含动车票。
    小孩动车票:6岁以下(不含)免票,6岁(含)-14岁内(不含14岁)出儿童半票,14岁以上(含)出成人票,一个大人只能带一个免票儿童,超出的出半票!我社中童价格默认含动车半票!
    婴儿收费:2周岁以下婴儿,不含餐、床位、景点、动车费用,交通部门规定婴儿必须占座位,不能超载,收车费150元!
    门票优惠:本团全团已做接待成本综合调控,不因单一门票免费政策(含:60岁及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离休干部、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等)再个别调减团费事由,敬请客人谅解。
    自费:
    1、以上是旅行社代订的服务项目,如需交通工具前往的,上述价格已包含。
    2、报名后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行,少去某景点均无任何退费。
    3、如因客观因素造成客人无法参加该自费娱乐项目的,旅行社只需退还已交费用,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赠送:
    赠送项目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出行或人力不可抗拒取消该景点均无任何退费,旅行社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费用不包含
    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不可抗力因素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等。
    自费项目
    地点:北海, 费用:698.00, 项目:当地游船等必消费用:涠洲岛往返游船+涠洲岛上岛费+2日游(打卡八大景观,含鳄鱼山门票+往返电瓶车)+涠洲岛出海观布氏鲸+车导服务费=大人中童698/人(1.2以下小童480元/人)如无法满足游艇寻鲸出海条件则不收取观鲸费用-200元/人,敬请注意!报名参加此行程即表示认可本必消套餐,敬请注意!
    预订须知在预订前我们建议您认真阅读下方的须知事项
    预订须知
    注意:季节性产品,观看受天气因素影响比较大,景点以实际当地为准,行程介绍仅供参考,敬请知悉!
    预定须知:由于动车座位均为铁路售票系统自动分配,不保证座位连座和同个车厢,请客人理解。
    须知:
    ①广州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下简称“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桂林市鼎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海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西跨越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和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醉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金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桂林市正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海之国国际旅行社、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越南天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途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东兴海之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东粤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广州观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委派导游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出团通知书)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②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疑问,请联系操团计调。
    收客指引:①60岁至69岁的游客参团,必须征得直系亲属书面同意,并在报名单记录非出游直系亲属或非出游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同时,参团人也要签署《游客健康申明》,参团人及其直系亲属需签署《老年人或孕妇参团免责承诺及协议》;②70 岁至 74岁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要求操作,还应强烈建议客人提交自出发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报告;③75 岁及以上的游客参团,除按照本报告第二部分第1点及第2点要求操作,要求有 65 岁以下的同行人陪同;本行程较为紧凑,不适合80岁以上老年人参团。若游客报名时故意隐瞒精神类疾病,且在旅游行程中突发疾病导致旅行社人员和其他游客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的,由该游客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重要提示
    1、此团行程是跟团游,当客人到达当地后有可能存在等待其他客人的情况,请听从导游安排,请游客谅解!
    2、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在全体客人签名情况下,在保证游览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游览的景区,按旅行社的协议价退还;
    3、在旅游期间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
    4、请不要将贵重物品及自用应急药品放在托运行李中,以免丢失或影响急用。 旅游过程中,也请妥善保管。
    5、火车票为实名制订票,所分铺位随机产生,故不能保证铺位的合理性,客人退票需传真本人身份证给我社退票或自行到火车站退票。故如果客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参团,火车票全损损失由客人承担(包括异地火车票),客人报名需要准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身份证为准),如果出现错误,产生损失客人自理。请谅解!
    6、旅行社对航班因运力、天气等因素延误、变更、取消等无法掌控,如遇此种情况,旅行社将尽力避免损失扩大,并与航空公司协调。旅行社可能因此将对行程做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旅游者配合谅解。
    7、团友投诉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信息反馈单》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如实填写。
    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_______ 乙方(旅游者):_______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活动:
    当地游船等必消费用:涠洲岛往返游船+涠洲岛上岛费+2日游(打卡八大景观,含鳄鱼山门票+往返电瓶车)+涠洲岛出海观布氏鲸+车导服务费=大人中童698/人(1.2以下小童480元/人)如无法满足游艇寻鲸出海条件则不收取观鲸费用-200元/人,敬请注意!报名参加此行程即表示认可本必消套餐,敬请注意!(必须使用,现交导游)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如在团队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则相关费用交组团社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乙方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旅行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8.游客需理性谨慎选择所需购买的商品,尽量避免冲动消费,购物点的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谨慎选择。如所购商品无质量问题,旅行社将不负责协助退换货物。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乙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时间: 年 月 日

    400-668-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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